社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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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会计与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民收入和社会资金流量进行核算与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企业及其他基层单位会计的发展,是生产社会化和管理社会化的产物。

社会主义国家

最早提出社会会计概念的是K.马克思。列宁也曾多次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核算和全民监督体系。马克思、列宁关于建立社会会计的思想,反映了生产社会化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客观要求。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列宁的倡导下,苏维埃政府建立开展经济监督的工农检查院,就是上述思想的一种体现。南斯拉夫为建立社会会计进行了具体的实践。该国的社会会计是在经济管理体制由集权向分权管理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1959年,南斯拉夫首次颁布《社会会计局法》,决定在国家银行内单设一个社会会计机构,后几经变化,至1963年,该机构取得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1976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新的《社会会计局法》,规定全国社会会计局的任务是:控制社会资金的流量和流向,提供财务信息,从事审计工作,认可财务决算报告,向外资持有者提供财务资料。在中国,有一种观点倾向于把社会会计视为一种经济管理制度,认为这一制度可由全国性的会计事务管理系统、全国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系统以及全国性的会计咨询服务系统组成,履行诸如综合核算和监督社会总资金运动、控制宏观经济效益和微观经济效益、确定和评价社会总资金运动的效果、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上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和方案等职能。

西方国家

从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国家会计界开始重视社会会计,但认识很不一致。一般认为,社会会计是会计和统计方法相结合,试图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一种尝试。由于根据社会会计提供的信息可以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并对经济决策起重大影响作用,故又有人称其为“国民经济会计” (national economic accounting)或“宏观会计”(macro accounting)。根据联合国1968年公布的新《国民经济会计(核算)体系》(简称新 SNA),社会会计包括国民收入会计、投入产出会计、资金流量会计、国民资产负债表和国际收支表。西方国家有人把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accounting)也视为社会会计,其理由是,社会责任会计是计量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社会会计是西方企业会计发展的一种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