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变

浏览

同量变相对,是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指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又称突变。

质变是在量变的基础上发生的,标志着量的渐进过程的中断。“渐进过程的中断”这一术语,是G.W.F.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针对只承认发展的渐进性,不承认发展中的质变、飞跃形而上学思想提出的。他指出事物的发展不仅是从量到量的过渡,而且是从质到量和从量到质的转化,是向他物的变易。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和改造了这一术语,使其成为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之一。

事物的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当事物的内部矛盾斗争激化、双方力量对比的结果,使基本矛盾双方主次地位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非主要矛盾方面上升为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方面时,一事物就转化为另一不同质的事物。事物的质变瓦解了事物原有的质量统一体,破坏了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突破了事物原有的度,从而呈现出显著的、迅速的和剧烈的变化。

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没有质变,旧事物不会灭亡,新事物也不会产生。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也是造成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及其丰富个性的根据。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