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群体中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使职责与权力相称。这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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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看法是正确的,符合领导群体结构优化的职权分明标准。在领导群体内部,要明确划分和规定各人的职责范围,做到人各有职,职有专司。每个领导成员对自己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情,要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完成。不能事不分大小都要集体讨论或请示上级,这样会造成该办的事办不成,亟待解决的事解决不了,出现久拖不决的局面。所以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往往要贻误工作。领导成员要有职有权,按责定权。有责无权,或有权无责的职位,是不应该设置的。有责无权,完成所负责任无保障;有权无责,一种可能是权力发挥不了作用,空有其权而无所作为,另一种可能就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以权欺人,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来。在领导群体内部,任何一个领导者都不要干涉其他成员职权范围内的事,要各守其职。对自己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如有意见,有看法,可以沟通情况,或者反映给上一级领导,通过领导集体研究解决。但个人不能任意干预,否则将可能造成内部磨擦,影响领导内部的团结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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