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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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理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内容如下: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主旨

本条是关于减少城市垃圾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垃圾减量是城市废弃物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行垃圾处理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关于这个问题,在第二十八条中有关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分类收集的规定当中已经涉及到了,对此,本条对减少城市垃圾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为减少城市垃圾产量,可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及其相应的政策。一是逐步改变燃料结构;二是加快净菜进行的步伐;三是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本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现在全国大多数城市,每到冬季,即为垃圾高产。积极发展城市煤气,石油液化气和集中拱热,可逐步改善以烧煤为主的燃料结构,减少煤渣的清运量。当然,改变燃料结构并非一蹴而就的事,需要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条件来逐步提高气化率,推进集中供热。本条还规定:“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城各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这意味着从立法上明确了要加强源头管理,农业,商业等部门要加快净菜进城的步伐,使菜根,残叶在农村就地得到处理,并实行合理包装,到2000年大城市净菜率要达到40%,中小城市达到30%,国家对净城可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废旧物资是一种潜在资源,回收利用是应大有可为。城市垃圾中丢弃的纸类,塑料,织物,玻璃,金属,动物骨头等能够回收利用部分占问题的15~20%,不仅可以减少处理费2.4~3.7亿元,而且是可观的再生资源,各地城市人民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兴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服务产业。把废品回收网点、加工场等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同时国家也要调整废品回收政策,废品回收价格,对废物再生产品销售实行优惠政策,以利于积极开展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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