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诉讼的分类。1.经济纠纷起诉状:又称经济诉状,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向法院陈述纠纷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书状。2.经济纠纷上诉状:是指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
经济诉讼的制度。一、合议制度合议制,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起着指导作用的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共有原则与特有原则之分。
经济诉讼的程序步骤。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经济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经营权的内容。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具体分为十四项。a.生产经营决策权;b.产品劳务定价权;c.产品销售权;d.物资采购权;e.进出口权;f.
经营权的分类。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
经营权的特征。其一,经营权的主体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经济组织,尤以企业法人为主;其二,经营权的客体不再局限于土地及其之上的附着物,而是包括几乎全部的有形物质财产和无形财产,统称之为资产;其三,经营权的行
经营管理权的种类。根据经营管理权主体的性质,经营管理权一般可区分为所有人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非所有人的他主经营管理权。在所有人自主经营管理的条件下,经营管理权的直接前提是所有权。
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关系。1.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区别传统理论认为,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于:(1)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可执行性,原告的给付请求只有通过被告方的积极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得以实现,而在确认
给付之诉的分类。给付之诉,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①按照请求给付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的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法院
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2、履行必须是可能。
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1、接受强制履行。2、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
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有两种:一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因法律直接规定而取得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因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而取得的继承权,是遗嘱继承权。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法。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
继承权的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五
继承权的行使。继承权的行使是指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使继承权得以实现。一般来讲,继承权行使的内容包括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占有和管理遗产、请求分割遗产等行为。
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业性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可以将仲裁机构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综合性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比较广泛,对案件类型没有严格限制,比如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