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的效力。一旦人民法院经审理对债权确认诉讼案件作出生效判决,有争议的债权即尘埃落定,由未决债权变成确定债权。债权确认诉讼的判决结果,要么有争议的债权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要么没有得到人民法
债权确认诉讼的审理程序。1、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权和起诉责任。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时,在受到异议债权的债权人和异议人之间,谁应拥有主动提起债权确定诉讼的权利,或者说起诉责任在于谁。
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条件。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债权确认诉讼的类型。1、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的地位独立于管理人,特别是在重整、和解程序,代表着不同利益。
债的混同原因。债的混同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类: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
健康权的内容。健康权包括三项最基本的内容,一是健康维护权,二是劳动能力,三是健康支配权。1、健康维护权健康维护权是健康权的基本内容之一。
健康权的标准。健康权的标准,是指衡量健康权利的准则。为了使健康权的保护、促进能够实现预定的目标、达到一定的水准,而不至于因为认识的偏差、条件的制约和措施的不当而导致健康权的滥用或对健康权的侵蚀,确立健
健康权的法律特征。第一,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但不是以人体的整体构造为客体。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客体即健康和身体的区分,在于身体系肉体之构造,健康则系生理之机能,二者的
偶数仲裁庭的运用。偶数仲裁庭可能因仲裁员持不同意见,相持不下难以作出裁决,对此承认偶数仲裁庭的国家,允许各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各方指定的仲裁员共同额外指定一名仲裁员作为公断人参加仲裁和裁决。公断人可以在
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应履行的法定手续。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的法定手续,指银行以一定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将死亡公民在银行的存款转移给新的权利所有人的程序和办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应履行以下法
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的条件。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应有以下法律条件:1.储蓄存款人确已死亡,其银行存款是其遗产的一部分,这是产生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的最根本的条件。如果储蓄存款人没有死亡,或虽已死亡但其储蓄存
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对储蓄存款过户或支付作
先合同义务的内容。按照诚信原则的要求和先合同义务的界定,可将发生缔约当事人承担的先合同义务加以具体化,这就是协力义务、告知义务、保护义务和保密义务等。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
先合同义务的特征。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
先行裁决的原因。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有一个或者几个仲裁请求。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作出仲裁裁决
先行裁决的效力。先行裁决是通过行使部分裁决权作出的裁决,从性质上来说与最终裁决的效力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仲裁庭在仲裁程序中已经作出的部分裁决即约束其在以后的裁决中不得对该已作出的裁决部
先行裁决的特点。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有以下几个特点: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先诉抗辩权的适用。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