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
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必要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基本要求。
必要设施原则的起源。必要设施原则最早始于美国最高法庭1912年关于铁路终端一案的判决。根据该条款,如果上游市场中的一个主导企业控制了下游生产不可缺少且不可复制的必需设施,则其有义务让下游厂商以适当的商业条
必需设施原则的经济学分析。1.必需设施原则——针对必需设施的价格管制通常情况下,必需设施原则只要求设施的所有者有偿地给予进入者使用该项设施的权利。因为大多数必需设施的产生依赖于占垄断地位的所有者的投资
恶意占有的法律规定。恶意占有在某些情况下,受法律一定程度的保护:①有些国家规定,恶意占有也是取得时效的基础,只是法律要求的占有持续期间比善意占有长。如《日本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以所有的意思,20年间和
恶意诉讼的危害及法律规制。恶意诉讼的危害1、亵渎法制尊严,危及法治信仰在法治社会,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及其治理过程和结果的极度相信和尊敬,把法律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把法治作为处理问题的最佳手段和最高准
恶意诉讼的表现形态。假意诉讼所谓假意诉讼,是指原告起诉要求与其真实目的表面上相分离的诉讼。即是说,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不是当事人追求的目的,而是当事人的目的基石,希望通过这一诉讼从而引起另一种法律关系
恶意转移财产的救济方法。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
惩罚性责任与补偿性责任。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分为补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以法律的道义性为基础,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补偿,是国家以功利性为基础,通过强制
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一方面,惩罚性赔偿是以补偿性赔偿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符合补偿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才能请求惩罚性赔偿。另一方面,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确定与补偿性赔偿也有一定的关系。
惩罚性赔偿的功能。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
惩罚性赔偿的渊源。在我国的法系里,不管是违约损害赔偿,还是侵权损害赔偿,都是单纯形式的补偿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补偿因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给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惩罚性赔偿的特征。作为民事责任重要形式之一的惩罚性赔偿,其重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
成人教育立法的原则。确定成人在终身教育范畴内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成人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之间以及各类成人教育之间的均衡关系;促进国际、国家、地区和地方之间成人教育的交流和合作;通过以下措施推动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立法的发展趋势。成人教育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是教育部和其他部委的共同职责,各类成人教育分别立法或将有关成人教育的法律条款包含在其他法律之中;在保证提供最基本的成人教育的前提下,把决策和管理权放到地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
成文法的局限性。1、不合目的性。法律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要求具备一般性和普遍性。
我国不当得利的社会根源。君子好财,取之有道。所谓道者,即是法律和道德,在蒙昧社会里也就是所谓公序良俗。
我国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缺陷。1.追缴的缺陷追缴的性质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我国对不法原因给付采取收归国有的方式,乃在私法领域直接适用公法制裁,让公法制裁渗入到私法领域,难免会出现公权力的膨胀,不利于对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