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但不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单位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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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为加强公司是生产技术,公司决定出资50,000元将该岗位的一名潜力员工外派培训,双方约定员工培训后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结果员工仅工作2年就提出解除合同。公司深感无奈,特向我们咨询赔偿事宜?

  公司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要求员工承担因未履行剩余的服务期限而应该承担的违约金。如果员工之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还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但在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时,应该注意: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以尽量避免送劳动者外出培训的风险,同时在协议中约定培训费的范围。当然,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范培训费的范围是现代比较高效以及实用的办法。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果一定要外出培训,单位要先给她转正并书面通知该劳动者。另外,用人单位可以视培训费用的多少来约定劳动者服务期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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