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投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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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投资分析

普通股是股权投资最普遍的方式,在风险投资中,普通股投资有不少优点。

(1)参与管理权。除了阶段性投资之外,风险投资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普通股的特点给了投资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因此,普通股是风险投资者经常使用的投资工具。通过普通股投资获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之后,风险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深入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从而有效地防止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的出现,并能把风险投资者的市场和金融优势与创业企业家的技术优势有效的结合起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2)有利于管理层激励。为了刺激企业管理层更好地管理企业,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风险投资者经常会根据管理层的业绩进行激励措施,而其中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激励措施之一就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可以使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激励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更好地经营企业。但是要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投资者自己必须掌握公司一定的股权,在管理层业绩达到一定标准时,风险投资者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转让给管理层。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权只能是普通股,由于优先股往往附有一系列限制性条款,不适合作为股权激励的工具。

(3)有利于在资本市场退出。普通股投资是最有利于风险投资者退出的工具,而且IPO和并购等风险投资最常用的退出方式都属于是股权转让退出,其他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如果要通过IPO或者并购等方式进行退出,都必须将他们的投资转化成相应的普通股。可见,普通股投资是最有利于风险投资退出的一种投资方式。

但是经过深入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普通股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最优的投资手段。跟优先股和债权投资相比,普通股在企业清偿时的顺序是排在最后的。一旦企业失败,普通股股东的利益是最没有保障的,因此也是所有投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因此,普通股投资适合使用在企业已经有一定发展的时候,此时企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资产可以保证股权投资的清偿,这样可以在债权和优先股都获得清偿之后,剩下的资产仍然足够清偿所有的普通股。

然而,结合前文所分析的创业企业的成长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在创业企业的初期,特别是种子期阶段,企业风险很大,随时都有失败的可能,而且在这个阶段企业大部分资产都是无形资产,即使是使用清算顺序最高的债权投资作为投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仍然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保证投资的收回。而且在各国的公司法中,债权人通常都是无法参与公司管理的,同样,优先股也面临着这个问题。这样在创业企业初期,债券投资和优先股都无法比普通股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安全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来保证投资安全,但是由于普通股投资赋予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权利来影响企业的很多重要决策,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到了创业企业成长过程的中后期,企业有了足够的利润和有形资产,而且企业的经营也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创业者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行已经大大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优先股和债权投资的优先清偿权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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