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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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异同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相同点:

(1)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保护的对象都涉及到劳动者,所以保障权利和诉讼的原则同时适用于这两个领域。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并在履行劳动义务之后。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不同:

(1)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对劳动者实施保障的目的不同,如劳动法中的工资问题属于分配领域,而社会保险法中的给付属于再分配领域。又如储蓄和延期支付是社会保险领域的运作原则,而在劳动领域是被禁止的。

(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双重性,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缴费人的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的缴费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此外,有些特有原则在两个领域之间是不能比较的,如劳动法领域的产业民主原则与社会保险法领域的多支柱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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