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价格理论和传统价格理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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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价格理论和传统价格理论的区别

传统价格理论

传统价格理论: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上涨,需求将会减少,供给将会增加。传统价格理论的核心是以边际效用递减律为基础建立的需求定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上涨,需求将会减少。

(1)对价格作用的认识不同

传统价格理论认为价格对供求的作用结果是确定的,因此价格对供求起到决定性的调整作用,也就是说,价格决定供求;新价格理论认为供求决定价格,是单向的因果关系,价格对供求的作用是反馈作用,反馈作用的结果是不确定的。

(2)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同

传统价格理论实质是一种外生价格理论,认为价格是外生的,而没有研究这种价格的形成机制;新价格理论实质是一种内生价格理论,是由供求双方经过市场自由交易形成的,并以此为基础把价格分为内生价格和外生价格,外生价格的作用是建立在内生价格基础上的。

(3)主观与客观的不同

传统价格理论的需求量和供给量是“意愿”之量,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之量,这种量是建立在心理基础上的,是无法观测和验证的;新价格理论的需求量是实际购买量,供给量是实际生产量,是客观存在的量,因而是可以观测和验证的。

(4)均衡与非均衡的不同

传统价格理论认为价格的灵活调整可以使供求均衡,“新价格理论”否定了价格的这种作用,认为供求的调整是有周期的,而是供求经过调整达到均衡才会产生均衡价格,由于供求是不确定的,调整是有周期性的,因而供求经常处于非均衡状态,均衡只是特殊现象。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为了使供求均衡,既可以调节供给,也可以调节需求和价格,而传统价格理论只强调价格的调节作用,而忽视政府对供给和需求的调整作用,是不全面的认识。因为有些物品的需求或者供给是刚性的,当供求失衡时,在短期内是无法完全利用价格机制去调整的,如:粮食的供求、劳动力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等,需要外生的政府力量对供求进行调整。

(5)政策观点的不同

传统价格理论由于是外生价格的思想,也就无法解释政府管制价格这种“外生的外生”价格现象,甚至认为无须政府对市场交易进行干预,因而反对政府干预。新价格理论认为内生价格是人们自由交易的形成的,具有激励性,因而是有效率的,但由于价格本质上是一种竞争,也会出现“弱肉强食”的不公平问题,并不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就需要外生价格的干预,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使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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