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价格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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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价格理论的意义

亚当·斯密建立经济学以来,古典主义学派就强调“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相信自由贸易,主张自由竞争,坚决反对高关税,无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自由主义成为了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信念。古典学派的理论根基主要就是萨伊定律,即所有生产出来的产品都可以销售出去。这在当时物质贫困、生产不发达的情况下,基本是成立的,经济活动不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供给会创造自己的需求,从而使供需平衡。

新古典主义学派继承了古典学派自由主义的思想,但理论基础改为了传统的价格理论,认为价格可以决定供求,因此价格的灵活变动可以实现市场出清,自发地达到均衡状态,市场会以它内在的机制维持其健康的运行,而不需要外生的政府力量进行干预。

凯恩斯基于经济危机的出现,首先批判了萨伊定律,但没有推翻自己的老师马歇尔的价格理论,只是认为价格具有刚性,因而不能使市场出清,经济不能自发地处于均衡状态,因此主张外生的政府力量进行经济干预。由此可见,凯恩斯从经济危机的现象对传统理论产生疑问,但他并没有彻底否定他的老师马歇尔“价格可以决定供求”的观点,只是从价格刚性的角度予以分析,虽然他建立了现代宏观经济学,但他的价格刚性观点并没有摆脱传统价格理论的思维,也没有建立起一个新的微观理论基础,从而使宏观经济学派别林立,争论不断。

新凯恩斯主义对价格刚性的理论做了一些调整,认为由于菜单成本等原因而形成了价格粘性,也没有推翻传统价格理论,也不具有说服力,并没有得到新古典主义学派经济学家的认可。但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也并不完全认可新古典主义的价格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甚至提出“抛弃供给和需求定律”(1987)。

由此可见,新古典主义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观点是针锋相对的,前者主张市场自由,后者主张国家干预,争论的理论基础就是价格理论——价格灵活和价格粘性。

《交易理论》(何全胜,2010)一书所提出的新价格理论,认为价格并不能决定供求,而是供求决定了价格,因此,价格的灵活变动并不能使供求处于均衡状态,市场出清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市场自由交易并不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另外,由于价值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导致供求双方的交易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也就满足不了科斯定理的前提条件,因此,自由交易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再则,即使自由交易的竞争能够提高效率,但会产生垄断和赢者通吃的问题,从而造成分配不公和贫富分化等公平问题,市场并不能可持续发展,这是市场交易本身无法解决的。正是由于不确定性和公平等问题,从而造成了“市场失灵”,严重的时候甚至导致经济危机。

由于“市场失灵”,因此凯恩斯将政府干预引入经济运行之中,主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该主动地管理和协调经济的运行,这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传统理论的突破。但是,由于对封建君主制度和一些国家计划经济时代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恐惧,“看得见的手”的负面作用要比“看不见的手”的负面作用明显,以及近年自由主义思潮在学术理论与经济运行层面的昌盛,经济学界对政府干预的认识多局限于强调解除管制层面,忽视政府有效干预的积极作用,经济学界只是强调自由市场经济的建构,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多有回避或是坚决反对。如在美国,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占领了大学课堂,但新凯恩斯主义却执掌着国家经济政策。正因为如此,政府干预失去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支持,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更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而没有形成良好的干预制度,政府干预存在大量的失序现象,例如商品市场上的假劣产品,金融市场上的欺诈,公用事业的垄断暴利,政府内部的腐败等等。可以说,市场的混乱与冲突既是政府干预过剩,又是政府干预不足的结果。因此,如何科学地认识政府干预的作用,改进政府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急迫任务。

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没有市场是万万不能的”;西方各国经历过经济危机后的经验也表明,“没有政府也是万万不能的”。人们往往面临着在“政府”与“市场”、“管制”与“自由”、“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两难选择,需要在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之间做出权衡,任何极端的做法和制度都会将人们带向哈耶克所说的“通往奴役之路”,不是成为金钱的奴隶,就是成为权力的奴隶。各个国家需要在这两个极端制度之间进行权衡,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选择适合各自国家特点的发展道路,并不存在简单一致的道路。这种“选择”的过程也有“自然选择”的意味,“选择”的标准以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为标准,因为人类不会选择一条自我灭亡的道路,凡是能够促进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就会保留下来,对人类文明发展有反作用的制度就会被淘汰,这种制度的变迁是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

因此,新价格理论否定了传统价格理论——价格灵活调整可以实现市场出清、自由市场能够形成内在均衡的观点,新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思想也就失去了理论基础,从而为市场自由与政府干预的相互作用建立了一个微观分析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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