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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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李斯特生产力理论

历史学派在19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是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学派。李斯特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他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详细阐述了他的生产力理论。李斯特认为,“财富的原因与财富本身完全不同”,“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在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中,生产力是交换价值的原因,而不是结果,生产力要比交换价值和分工重要得多。“授之以鱼,莫若授之以渔”。

李斯特还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和扩散有其自身规律,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来确定经济政策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经济学的核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源泉,生产力源于“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两个因素。物质生产力包括“工业力”、“农业力”和“商业力”;精神生产力包括艺术和科学、教育、一般文化事业、国家与社会制度。在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体系中,精神生产力始终是一个重要方面,李斯特认为精神(非物质)生产者之所以具有生产性,是因为他们“生产了生产力”。

李斯特特别重视精神生产力对财富创造的巨大作用。他在一开始提出,把欧洲各国的情况与亚洲各国的情况相比就可以很明确地明白:“思想与意识的自由对国家生产力的影响很大”,他将其称为“精神力量”、“精神资本”。他解释到:“许多世代一切发现、发明、改进和努力等等积累的结果”就是“现代人类的精神资本”。他还用精神资本来解释古代国家比现在国家人手使用多,工作艰苦,个人拥有土地面积大的情况下反而吃穿却比不上现在的现象。所以强调任何一个国家生产力的进退,都决定于是否能够将前人的成就加以运用,并且用自己的能力来加以发扬光大。李斯特的精神生产力不仅体现在个人生产力、各种物质生产部门中,还体现在进取精神、刻苦耐劳精神、重视公道精神、自由独立精神、宗教、教育和道德状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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