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田径运动竞赛编排竞赛日程的编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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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则规定,全能项目以及径赛各赛次之间,要保证有最短间隔休息时间

  比赛的最短间隔时间为:

  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

  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在同一天;

  全能各单项问休息30分钟(最后一人结束比赛到下项比赛第一人开始)。

  (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尽量把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性质相近的项目要注意先后顺序:一般先100米,后200米;先5000米,后10000米;先跳远,后三级跳远等。

  (3)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赛后间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

  (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

  (5) 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等。短距离径赛项目赛次如果少,最好安排在一天结束。

  (6)跨栏项目一般都安排在各单元的第一项,还可排在长距离竞走、跑之后进行。

  (7)决赛时预计能破纪录的项目,可分配到各个比赛单元,尽量排在下午,并留出发奖时间。

  (8)同一时间不要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9)在进行竞走、长跑时,最好不安排标枪等长投项目。

  (10)撑竿跳高要考虑阳光的照射方向和比赛时间较长,最好安排在上午早些时候进行。

  (11)接力比赛项目最好安排在单元最后或下午最后一项进行,以便保证兼项运动员参赛。

  (12)在可能的情况下,把较精彩的决赛项目排在开、闭幕式或节假日里,以满足观众的热情。

  (13)田赛项目应防止场地的一端过分集中,另一端而冷落观众。

  (14)最后一个单元临近结束之前,可考虑安排一项长距离项目或适当减少项目,以便闭幕式宣布团体成绩与发奖。

  (15)每单元的比赛,尽量安排得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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