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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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景泰三年(1452年)顺德建县后,建制为都、堡、图、村四级。全县分东涌、马宁、景安、西淋四都,分统38堡,303村。其后,鼎安并入西淋都。东涌都管辖大良、伦教、黄连、容奇、桂洲等12个堡。

容桂堡辖4图2村,桂洲堡辖5图3村。

清代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两广形势紧张,朝廷下令各县复办团防,顺德设十团。翌年中法战争结束,撤团防,而建制相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布城区秀自治章程,仍按团防建制划分自治区域,全县共分十区,217村。容桂被编为第十区,下辖4村。

民国初年,沿袭清未建制。

民国十七年(1928年),第十区分为容奇等6乡。顺德县在1946年起实行撤乡并区,把容奇等三个乡并为容奇镇。那时第十区管辖容奇镇、桂洲里村等3乡。区公所设在容奇镇。

1950年10月容奇镇从第十镇分出列为与十镇平级,并与第十镇实行合署办公。

1951年1月,第十区权先将容奇镇与容里乡划分新的镇域。容奇镇管辖北潮、圩头、桂新三个街镇。

1956年4月,第十区易名为桂洲镇。

1958年2月,全县撤销镇级建制,划分为15个大乡,桂洲镇改为桂洲乡。

1958年2月,全县撤销区级建制,划分为15个大乡,桂洲镇改为桂洲乡。

1958年10月,公社化时期,容奇镇与桂洲乡合并成立容桂人民公社

1959年6月,撤销容桂人民公社,分别成立容奇人民公社和桂洲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全县10个农村人民公社调整10个镇。容奇恢复为镇级镇,桂洲镇管辖4个公社。

1963年1月撤销区建制,桂洲镇改为桂洲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桂洲人民公社改为桂洲镇。桂洲镇划出容山、振华两个乡归德胜开发区管辖。

1986年将德胜开发区之容山、振华、南江划归容奇镇管辖。

1988年8月,设立容奇镇、桂洲镇。

2000年2月2日,撤销容奇镇、桂洲镇,成立容桂镇。

2002年2月,撤消容桂镇,成立容桂区。

2003年1月8日,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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