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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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前身是原盖县鲅鱼圈乡。

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营口市鲅鱼圈区。

1988年3月在鲅鱼圈区兴建营口出口加工区,列为营口对外开放先导区。

1990年8月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营口考察团建议,由营口出口加工区更名为营口新经济区

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将营口出口加工区与营口新经济区合并,设立为国家级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8年11月,营口市委和市政府调整了开发区管理体制,对开发区(鲅鱼圈区)的党、政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明确了营口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市委和市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市政府对开发区(鲅鱼圈区)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事务实施统一的领导和管理,鲅鱼圈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开发区和港口建设提供社会保障和服务。

2004年1月8日,国务院批准调整鲅鱼圈区的行政区划,将原盖州市的熊岳镇、红旗镇、芦屯镇三镇成建制划入鲅鱼圈区,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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