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肇源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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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添设肇州厅,选定"骆驼脖子"修建衙署,遂为治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为肇州县城。

肇源镇,原名“老县城”,始称“骆驼脖子”。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添设肇州厅,选定“骆驼脖子”修建衙署,遂为治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为肇州县城。到1923年全城人口已达8900人,商铺作坊林立,市面繁荣。东北沦陷后,1934年夏,松花江泛滥,县城被洪水冲毁,肇州县署迁往“老城基”(今肇州县城)。洪水退后,城内住户所剩无几,只称“老县城”。同年12月,明确划归郭尔罗斯后旗管辖。

1935年经伪旗公署与地方士绅商议,将“老县城”定名为“肇源”,同年8月郭尔罗斯后旗公署由四站老爷屯移驻肇源城,后改称肇源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设城区,1946年末设置肇源区,1949年改为第一区。

1956年4月,将郭尔罗斯后旗改为肇源县,设置肇源镇。

1958年9月,改称肇源镇人民公社

1980年8月,改为肇源镇。肇源镇辖境地处松花江北岸沿江一带,地势低平,多沼泽湖泡,是松花江上游沿岸较大的城镇。县属工业集中于镇内,镇街工业也有发展,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3277万元。全镇总面积60平方公里,镇郊有耕地8000余亩,以生产蔬菜为主。镇内分设5个街道办事处,镇郊有东风、园林、郊源、解放、临江、东郊、四方山等7个村。

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5.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约5.2万人。除汉族外,还有蒙古、回、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居住。镇政府驻于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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