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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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

綦江县

境内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秦、汉、晋至南朝为巴郡江州县地,西魏、北周为七门郡江阴县地,隋朝为渝州(后改巴郡)江津县地。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江津县地置南州,并置隆阳县,州、县治均在今古南镇。唐先天元年(712年),改隆阳名为南川(今綦江)。北宋皇佑五年(1053年),废南州为南川县。熙宁七年(1070年),熊本平木斗之乱,于铜佛坝(今赶水镇对岸)置南平军,南川属之。元朝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撤销南平军,改南川县为南平綦江长官司。元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明玉珍大夏国,改南平綦江长官司为綦江县。

民国时期,綦江先后为重庆蜀军府、重庆镇抚府、川东道、川军、黔军、川东边防军、川黔边防军、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四川省第三行政督查区所辖。

1949年11月27日,綦江县解放。属川东行政区璧山专区(后改江津专区)。

1958年11月,划归重庆市管辖。

2001年,全县进行了乡镇建制调整。调整后,全县辖19个镇,48个居,314个村,3571个社。

201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万盛区和綦江县,设立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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