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的政区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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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西周以前属扬州域;春秋为百越之地;战国先属越、后属楚;秦属九江郡。汉高祖六年(前201),立城设赣县,为赣州有建置之始。此后,历为赣县县治。南朝陈永定元年(5

章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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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赣县与南康县易县名,属南康县。隋大业初(约605),南康县与赣县复互易县名,仍属赣县,相沿至民国时期。

1949年8月14日赣州解放,次日,从赣县与析出设置赣州市,属赣州分区。同年11月27日,撤销赣州分区,直属赣西南行政区。

1951年6月17日,撤销赣西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属赣州专区。

1954年5月25日,撤销赣州专区,设赣南行政区,属赣南行政区。

1964年5月15日,撤销赣南行政区,设赣州专区,仍属赣州专区。

1971年1月,改称赣州地区,属赣州地区。历为赣州地区(专区)行政公署驻地。

1999年6月15日,赣州市章贡区举行撤市改区揭牌授予仪式。撤销县级赣州市,成立赣州市章贡区。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原县级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2013年11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精神,将南康区三江乡的解胜、博罗、筱坝3个行政村划归潭东镇管辖,潭口镇的下坝、金塘、台头、村头4个行政村划归龙岭镇管辖。调整后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章贡区管辖。2014年7月,经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区党工委、管委会为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4个镇(含潭东镇、潭口镇)、1个街道办事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等各项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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