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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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年前,常德地区就有原始人群在沅、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聚居。澧县澧南乡、张公庙镇、津市市窑坡乡、石门渫水下游一带以及鼎城区灌溪镇岗市等处有旧石器时代的遗迹40多处,经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石锤、石球、尖状器、砍砸器等。原始人利用这些简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实,猎取野兽。

澧县城头山遗址的发掘证明,距今9000年前,常德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这时期的原始人已掌握了石器磨制和陶器制作技术。距今7000多年的石门皂市下层文化是中国新石器早期文化的代表之一。这时期生产工具已有河卵石加工磨制的斧、凿等砍伐用具和鱼网坠,并已掌握了原始制陶技术,生产简单的饮食器皿。

距今6500多年的安乡汤家岗遗址,反映了常德当时以母性为主导地位的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生活。距今5000多年的安乡划城岗遗址,是常德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有力证明。这时期生产工具大为改进,石器钻孔、切割和抛光技术比较成熟,陶器普遍采用慢轮修整。

公元前277年(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在今武陵区城东建筑城池,设黔中郡,迄今2200多年历史。秦代,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帝恢复武陵郡,建武26年(公元50年)郡治从义陵(今溆浦县)又迁往临沅县。顺帝阳嘉3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现鼎城区韩公渡镇城址村)。

三国时,常德市归吴国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

唐代,武陵、澧州隶属江南西道。

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常德之名始于北宋;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

元代,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中书省江南北道。

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洪武9年(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

清代雍正7年(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清代,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

,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现临澧县)、永定五县。

1914年,湖南省政府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岳常澧道改为武陵道,原常德府、直隶澧州各县由武陵道直辖,道治常德。公元1922年,湖南省撤销“道”制,仅存省与县两级,常德各县直属省管辖。

1935年,国民政府在沅陵县设立湘西绥靖处,将19个县绥靖县划为5个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专员兼任驻地县长。

1936年,国民政府正式设立专员公署,石门、临澧、澧县划在第二区。

1937年湖南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区,第二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沅江、汉寿、澧县、临澧、石门、慈利、桃源等11个县,专员公署治所由慈利县迁往常德县。

1938年11月,第四区从常德迁往澧县,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也称常澧区专员公署。

1940年,湖南省调整行政区划,行政督察区第二区改为第四区。

1943年11月,日军纠集7个师团约10万人进攻常德,王耀武率七十四军参加会战。他率主力在常德东北地区与敌激战,常德被日军陆、空军及坦克优势火力猛攻16天,全城夷为平地。坚守常德城的部队是七十四军五十七师,57师固守常德18天,全师仅余数百人。王耀武率五十一师反击,在友军的配合下,经过6天激战,终于收复了常德城,常德血战一时被广为传颂

,这就是著名的“常德会战”。

1949年7月中旬至8月初,第四行政督察区各县先后获得解放。8月4日,南下途中组建的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及全体工作人员抵达常德城。常澧专署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澧县、临澧、慈利、桃源9县。8月中旬,各县相继成立人民政府,并分别于8月5日和8月15日建立常德市、津市市,成立人民政府。8月28日,常澧区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常德专署)。

1955年2月16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已改为省人民委员会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区专员公署改为湖南省常德专员公署。随后,各县市人民政府都改为人民委员会。

1962年12月30日,国务院424号文件批准,恢复益阳专区,益阳市及益阳、桃江、南县、沅江、华容、安化六县划归益阳专署管辖。

1966年3月,常德专区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代替常德专署行使职权。4月10日,专区生产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常德专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1月,其名称改为常德地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

1968年2月28日,常德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行使原专署职权。3月至9月,各县(市)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人民委员会。

1979年3月24日,常德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常德地区行政公署成立。

1979年11月至1980年12月,各县(市)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县(市)人民政府。

1988年元月,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文件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1988]22号文件通知,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设两区,原常德市改为武陵区,原常德县改为鼎城区,两区行政区域不变,津市市为省辖县级市,省政府委托常德市代管。

1988年6月20日至24日,常德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常德市人民政府,选出正副市长。

截至2014年,常德市辖2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常德市共有19个街道、103个镇、97个乡、4个民族乡

名称由来

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在鼎州设常德军,后升州为常德府。此名取材于《老子》“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和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焉。”其义为上行德政,下安本分,谓之常德。“常德”之名始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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