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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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成陆于唐代前后,《旧唐书》记载,由“扬子江水出海后受海潮顶托,折旋而南,与钱塘江水在此交汇”而成陆,因该地曲突入海,形状如嘴,故称“南汇嘴”,曾称“海曲”、“南沙”。[5]根据《上海市政区类地名保护名录》,南汇属于“第一保护等级”的地名。按照《保护名录》的规定,目前还在使用的地名不得随意撤销或更名,对属于第一保护等级的地名,尤其要加强保护。

2012年11月中旬,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沪府〔2012〕89号)),撤销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建制,调整老港镇部分行政区划

,设立南汇新城镇。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限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发〔1990〕10号)的有关精神,南汇新城镇的行政区划信息如下:(1)、管辖范围:南汇新城镇由原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和老港镇大治河以南(不含大河村和东河村)的区域合并组成。东至长江,南至杭州湾,西至奉贤区和浦东新区泥城镇、书院镇边界,北至大治河。(2)、政府驻地: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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