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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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秦为信都县,汉称襄国县,隋改名龙冈县。

据<元和郡县志>载,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成王封周公四子姬苴为邢侯,置邢侯国。

公元前661年,强狄犯邢,邢迁都于夷仪(今邢台县西浆水村附近),邢侯在此建行台一座。<史记·赵世家>称;“成侯二十年,魏献荣椽,因以为檀台。”

宋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即以此地原为邢国辖域且筑有檀台(行台),遂将龙冈县改名为邢台县。今邢台县境,在春秋时期先为邢国之域,邢灭属卫,后为晋地。

战国时为赵国辖地。秦代在此置信都县,属邯郸郡《秦集史》。

“秦兼天下,于此置信都县,属钜鹿郡。按:谭其骧《界址考》,此县亦当属邯郸郡”。

秦末,刘、项相争,项羽占赵,立张耳为常山王,治信都,并改信都为襄国。

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又改置襄国县,故城在今邢台市南百泉村(<顺德府志>载;“古城在府城南百泉村,遗址尚存”),属冀州赵国(景帝三年国废改为邯郸郡,五年复封赵国)。

东汉时,襄国县先为冀州赵国(初为赵郡,建武五年封为国),建安十七年(公元212年)改隶冀州魏郡。

三国、魏时,襄国县更隶冀州广平郡(黄初二年,析魏郡置)。

晋代,襄国县属司州广平郡,后省入任县。北魏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析任县地复置襄国县,并迁治今邢台市,初属司州广平郡,孝昌三年(公元527年)改隶北广平郡。北齐时废易阳县(今永年县)并入襄国县,还隶广平郡(北广平郡废)。北周时,析襄国县地复置易阳县,襄国县改隶襄国郡(周置、治在襄国县)。

隋代,襄国县初为襄国郡治、领;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郡,改隶洺州,并于九年更名为龙冈县;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邢州,治、辖龙冈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罢州,复隶襄国郡。

唐代,尤冈县为河北道邢州治、领(天宝元年罢州为钜鹿郡,至德二年废郡复为邢州)。于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析龙冈、内丘两县地置青山县(今内邱县),五年即废。

五代时,龙冈县继为邢州治、辖。宋时,龙冈县初属河北路邢州;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龙冈县更名邢台县,改隶河北西路信德府;金时,于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降信徳府为邢州,仍属河北西路,继领邢台县。

元代,邢台县初为真定路邢州治、领;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升邢州为顺德府,世祖至二年(公元1265年)又改为顺德路,一直辖邢台县。

明代,邢台县属京师顺德府。清时,为直隶省顺德府。

民国初,邢台县属直隶省冀南道(后改称大名道),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初划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抗日战争爆发后,邢台县城为日寇占据,其辖域属太行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1年)创立晋冀鲁豫边区,辖太行区。邢台县分为邢西、邢东两县,均属太行区之六专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3年)邢西、邢东两县合并为邢台县,仍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六专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5年10月边区调整行政区划,邢台县改隶太行区一专区;同年12月,邢台县又分为邢西、邢东两县,其县城(今邢台市)设为邢台市,同属太行区一专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6年)5月,晋冀鲁豫边区再次调整行政区划,邢西、邢东合并为邢台县,属大行区一专区,邢台市为太行区直辖。

1948年9月,建立华北行政区,邢台县即随太行区一专区归属。

1949年6月,邢台县解放。同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太行区即行撤销,邢台县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邢台县仍属邢台专区。

1958年4月23日撤销邢台专区,邢台县改隶邯郸专区;同年12月20日将邢台市和沙河县并入邢台县。

1960年5月3日,又撤销邯郸专区,改归邯郸市辖。

1961年5月23日复设邢台专区,邢台县还属;同年7月9日,析置邢台市和沙河县,邢台县即复原制,仍属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继辖邢台县。

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称邢台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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