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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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先秦时期

【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221年】

远古时期,宁晋始称杨地,又称杨纡。

唐尧时,分天下为九州。

舜时,分天下为十二州,冀州分为幽、并二州,杨地属并州。

夏商二代,幽州、并州合并,杨地属冀州。

西周属邢国。

春秋时为晋文侯属邑。

战国时,属赵国之域。

宁晋县秦汉时期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推行郡县制,“废分封,设郡县”,中国分为三十六郡,杨氏邑属钜鹿郡(邢州)。

西汉,高祖十一年,置杨氏县,杨氏城南14.5公里处置廮陶县,均属钜鹿郡。

东汉,光武中兴,复将杨氏县、廮陶县归属冀州刺史部,郡治廮陶。

建安十七年,廮陶县更隶冀州魏郡。

宁晋县三国两晋南北朝

【公元220年~公元589年】

三国魏(注:曹魏)时,杨氏、廮陶两县仍属冀州钜鹿郡。

黄初七年,废郡封国。

太和六年,国徙为郡,郡治廮陶。

晋代,泰始元年,晋武帝司马炎“封诸王以郡为国”。

咸宁六年,西晋统一天下,分全国为十九州,杨氏县、廮陶县属冀州。

太康年间,杨氏并入廮陶县,属冀州钜鹿国治领。

北魏,永安二年州县“析置合并”,杨氏旧域置廮遥县、县治杨氏旧城,属南钜鹿郡。

北齐,设州废郡,廮陶县并入廮遥县,属赵郡(治邢台柏人)。

宁晋县隋唐五代时期

【公元581年~公元960年】

隋代,隋文帝改州、郡、县制为州县制。

唐代,廮陶县先属赵州。

五代,宁晋属赵州(治赵县)。

宁晋县宋辽西夏金时期

【公元947年~公元1279年】

宋代,宁晋属赵州。

金代,天会七年,庆源府复称赵州。

天德三年,庆源府改称沃州,宁晋属之。

宁晋县元明清时期

【公元1271年~公元1911年】

元代,太宗六年,属真定路永安州。

太宗七年,废永安州,属真定路赵州。

明代,洪武二年,属直隶中书省真定路赵州。后改中书省为京师,改路为府,宁晋属京师真定府。

清初,仍属赵州。

雍正二年升赵州为直隶州,宁晋属之。

嘉庆二十五年为避宣宗名讳“旻宁”,改宁为“寗”。

宁晋县中华民国时期

【公元1912年~公元1949年】

民国2年废州设道,属直隶省冀南道,“寗”字复宁。

民国3年属大名道。

民国17年废道,宁晋直属河北省

民国25年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

民国26年7月,日军入侵,设冀南道,宁晋属之。

民国27年9月,宁晋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冀南区四专署。

民国29年4月,宁晋县南部析出,置宁南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十一专署。

民国30年7月,宁晋西部与赵县接壤区同赵县、元氏县部分村庄,组建赵元宁联合县,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七专署。

民国34年6月,废赵元宁县,复原辖区划。宁晋县改属冀中区六专署。宁晋县改属冀南区四专署。

民国35年7月,宁晋县改属冀中区十一专署。

民国37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宁晋、宁南属之。

民国38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宁南县并入宁晋县,属河北省邢台专区。

宁晋县新中国时期

【公元1949年~今】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宁晋县属邢台专区。

1958年4月,新河、赵县并入宁晋县。

1961年5月,新河、赵县析出,仍属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辖宁晋。

1993年7月,邢台地区改为邢台市,宁晋县为邢台市辖县。

2015年3月,根据《关于扩大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迁安市、宁晋县、涿州市、怀来县、平泉县、任丘市、景县、魏县8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并明确将试运行时间确定为半年。

约半年后做出重新调整:8个县(市)不再开展试点工作,重新划归所在设区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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