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的历史沿革

浏览

地名起源

敦化市

敦化市

敦化市的历史较为悠久,原名敖东城(亦称阿克敦)保留了清代古城池的名字。“敖东”系满语“鄂多哩”(又称额多力)的转音,其语意不详。县名敦化,取自四书《中庸》“大德敦化”一语。含有“以德治理”之意。

历史变迁

敦化历史悠久,素有“千年古都百年县”之称。

698年,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率众在此筑城自固,建都称王,号称震国。[

713年,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始称渤海国,建都于忽汗城,即今敦化。到了明清时期,又被称作敖东城。

1677年(康熙十六年),清政府尊长白山为神,对这里进行封禁。作为满清皇族发祥地,清初这里被封禁达二百年之久,取《四书中庸》中“小德川流,大德敦化”之句,寄“敦风化俗”之意,定名为敦化。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清政府颁布《宁古塔等处禁止流民例》,正式宣布宁古塔管辖一带为封禁区,敦化为清皇室发源地,属封禁之例,但北部驿路沿线却不在封禁之内。当时由于种种条件所限,虽然明令封了,但却阻止不了外来汉民私自开垦荒地。一传十,十传百,大多来自山东、河北等地的人流不断涌入这号称东大荒的敖东城(亦名鄂多里,又名阿克敦),来开垦这无人管理的土地。加之土匪横行,社会治安状况也很糟糕。

1878年(光绪四年),吉林将军派员前来视察,并于当年成立了阿克敦荒务局,从此打开了二百年的封禁。赵敦諴调来负责向民众放荒事宜,次年就放出熟地2774垧,以后逐年都有发放,共放出熟地近万垧。

1880年(光绪六年)吉林将军铭安奏请建县,1881年1月25日清政府批准。当时清廷历法沿用农历,是为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公元1882年,随之人口也不断增加,经过一年筹备,建城池,搭班子,修县衙。

1882年(光绪八年),敦化县正式建成。

解放战争时期,敦化是中共吉敦地委所在地。

1946年,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暂住敦化。

1958年由省辖县划归延边州。

1985年撤县改市。

建置沿革

1945年9月,成立敦化县民主政府。

1945年10月,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延边地区行署管辖。

1945年11月,敦化县划归吉林省永吉地区管辖。

1946年1月,成立敦化县政府。划归吉辽省吉东分省管辖。

1946年7月,吉东分省撤销,划归吉东专区管辖。将敦化县北部的黄泥河、黑石、额穆、官地、沙河站等地域划出,另置额穆县。

1947年2月15日,将吉东专区划出珲春等4个县,另立延边专区。将吉东专区驻地移敦化,因名吉敦专区。敦化县隶属吉敦专区。

1947年9月25日,撤销吉敦、延边两个专区,再次组成吉东专区。敦化县隶属于吉东专区,下辖6个区。

1948年3月,吉林省政府撤销额穆县,其所辖地域仍旧划归敦化县建制。3月27日.吉东专区改为延边专区。敦化县下辖12个区,86个村。

1948年6月22日,吉林省政府奉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撤销吉南、吉北两个专区,敦化县从延边专区划出,归省直辖。

1949年,成立敦化县人民政府。

1958年10月,敦化县由省直辖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1968年,撤销敦化县人民委员会,成立敦化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撤销敦化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敦化县人民政府。

1985年2月2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件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敦化县,设立敦化市(县级)。新设立的敦化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