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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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时期,雁山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

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

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

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

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

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

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

元时属广西中书省静江路。

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

民国二年(1913年)雁山区划入桂林县。

民国29年(1940年)为桂林市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三合、北附廓6乡。

1950年设东郊、西郊、北郊3区。

1954年3区合并为近郊区。

1955年更名郊区。

1984年重设郊区。

1996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桂林市郊区位于城区四周。

1996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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