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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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县志》记载:东莞县在明代以前,县城设三个“坊”,附城设一个“厢”,城外乡村,设五个“乡”,“乡”以下共辖20个“都”,“都”以下共辖183个“里”。“里”是最低层的行政单位,按地域分别隶于“坊”、“厢”或“都”。

横沥镇起源于宋朝时期。横沥各村,当时按地域分别隶属于“文顺乡”的第三、四两都。

明朝以后,清朝期间东莞全县乡镇,分别由“捕厅”、“戎厅”、“京山司”、“缺口司”、“中堂司”等五个厅司管辖。横沥各村按地域划分,分别由“戎厅”和“京山司”两衙管辖。

民国时期,全县划分为11个区,横沥地区属第五区,区公所设在石排。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月,日本投降,日伪政权覆灭。东莞县政府迁回莞城。不久,实行并区联保,将全县原来十一个区合并为六个。

1988年4月,撤销横沥区公所,设立横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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