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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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三年今平南境地属桂林郡。

西汉时平南

部分属猛陵县地,隶属苍梧郡(郡治所广信,今苍梧)。部分地属布山县。

三国时,仍隶苍梧郡,猛陵县和郁林郡布山县地。

东晋升平五年(公元361年),析苍梧郡置永平郡(郡治所安沂,今藤县境);析猛陵县地置武城县,县治所今武林镇,隶属永平郡。这是平南境内最早设置的县。

宋元嘉二年武城县改称武林县,属永平郡(齐梁陈因之),隋仍属永平郡。隋开皇十九年(599年),永平郡增设隋建县(县治所今平南大中)。

唐初,废永平郡改设藤州,武林、隋建二县隶属藤州。贞观三年(629年),置燕州(治所今武林),下辖武林、隋建,并设秦川县(《大元一统志》作泰川县)而辖之。贞观七年(633年),徙燕州治所至宁风(今藤县地)改名泰州,划武林、秦川隶浔州。同年在原燕州治所武林置龚州都督府,督理龚、浔、蒙、宾、澄、燕、藤七州。又分武林县地置南平县,后改平南,治所今平南镇。平南之得名,旧志载三说:一为晋代陶侃平定交南,封平南侯,故称;二为县内诸山,自蛇黄岭迤逦而来,开广平敞,面南设治,因而得名;三是取南平和西平之名,称平南县《今县释名》(卷五)则载:因县治在永平郡之南,故称平

南。天宝元年(742年),龚州改称临江郡(阳建改阳川,仍隶龚州)。乾元元年(758年)复称龚州,领平南、武林、隋建、大同、阳川五个县,隶属岭南道。

五代,平南属南汉

宋开宝五年(972年),省武林、隋建、大同、阳川入平南。宋嘉祐二年(1057年)又将武郎县(今县北的马练、国安、思和一带)并入平南县,仍隶属龚州。绍兴六年(1136),废龚州,平南县隶属浔州管辖。

元朝时期(1206~1368年)平南县属浔州路。

明朝,平南隶属浔州府。

清代,平南县仍属浔州府。乾隆九年(1744)浔州

府改隶右江道。清咸丰六年(1856)八月,大成军踞平南改称武城县,属大成国辖地(建都秀京即今桂平);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十月,大成国灭,平南重归清统治,武城县复称平南县。

民国2年(1913年)推行省、道、县三级区域制,平南县隶属郁江道(道治今苍梧)。

民国3年,改苍梧道。

民国15年(1926年)废道设区,平南隶属梧州区(区治今梧州)。

1949年12月3日,平南县获解放。

1950年1月,平南县隶属梧州专区。

1951年7月,梧州专区与郁林专区合并称容县专区,平南县隶属容县专区。

1952年5月间,平南县将原所属的罗运、罗香、平竹、那平等四个乡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同时又将原同和乡的黎田拨给藤县。

1958年7月,撤销平乐、容县两专区,分别设立梧州、玉林两专区,平南县属玉林专区。

1971年,玉林专区更名玉林地区,平南县属玉林地区。

1995年10月27日国务院批复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平南县改属贵港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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