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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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属吴国,战国初属越,楚灭越后属楚,秦统一后属九江郡,西汉为南城县域,东汉分属临汝、南城县地。

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豫章郡之临汝、南城立临川郡。同年,析临汝地立县,是为建县之始。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侧,故名宜黄,属临川郡。

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析荆、扬十郡置江州,辖临川郡,宜黄隶之。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公元557),析江州立高州,宜黄仍属临川郡为侯国。

隋初,改高州为江州。开皇九年(公元589),废临川郡设临川县,废巴山郡设崇仁县。宜黄并入崇仁县。宜黄自建县起至此332年。

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又析崇仁地置宜黄,隶抚州。3年后,即武德八年,复并入崇仁。从武德八年至宋乾德五年(公元625~967)宜黄未置县。其时州郡建置时有变化,但宜黄地属崇仁,隶抚州不变。

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待贤三乡置宜黄场,场署设仙桂乡长春里,仍属崇仁。县民胥仕隆等以“去崇仁甚远,民苦之”为由,请于南唐后主升场为县。开宝三年(公元970),后主准其请,遂升场为县,隶抚州,设县治于黄填镇(今凤冈镇)。八年(公元975),南唐土地尽入于宋,改抚州为军州,抚州军归宋。自此宜黄设县及县名均未变动。

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改抚州为抚州府,宜黄属之。

元至元十三年(1276),抚州军改抚州路,宜黄隶之。

明洪武元年(1368),抚州路改抚州府,宜黄属之。九年,废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下分道、府,宜黄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抚州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各县直辖于省。3年,江西省分4道,宜黄属豫章道。15年废道,各县直辖于省。21年,江西省83县划为13个行政区,宜黄属第八行政区。24年后,江西省五次变动行政区,而宜黄至解放前夕均属第七行政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宜黄一度建立县苏维埃政权。

民国18年(1929),宜黄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20年4月正式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于吴村(现宁都县辖地)成立县苏维埃政府,之后迁东陂(21年3月)、黄陂(21年7月)、罗家湾(22年11月)、白竹(23年1月)、金竹(23年5月,现乐安县辖地)。23年6月,中共乐安中心县委决定将乐安、宜黄、崇仁三县苏维埃政府合并,成立乐宜崇三县联合政府。23年冬至24年,苏区先后被国民党军占领。

1949年5月10日,宜黄县城解放。解放后,宜黄隶属抚州地区(分区、区、专区)

2000年7月10日抚州地区改为市,宜黄隶属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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