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湖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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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镇所在地区1956年置大南乡,1957年长春市郊区成立后,大南乡由伊通县划入长春市郊区管辖。

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2年8月撤乡设立大南镇。

1995年9月1日划入长春市南关区管辖。

1997年,面积111平方千米,人口2.4万,辖红田、加官、西胡、长山、林家、新兴、新农、柳树榆树9个村委会和大南镇1个居委会。2003年5月21日经省民政厅[2003]8号文件批复,正式更名为新湖镇,同年8月划入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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