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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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区原为朝阳县城,春秋时期,属山戎、东胡的活动区域。

战国时,秦、西汉、东汉时期,属辽西郡。

三国时、西晋时,属昌黎郡。

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燕、前秦后燕北燕。前、后燕曾建都龙城(双塔区境)。

南北朝时,北魏、东魏、北齐设营州,领昌黎、建德二郡。

隋置柳城郡。

唐置营州。

辽属中京大定府,置霸州。兴宗重熙十年(1041年)升兴中府,领建州、惠州、榆州、谭州、安德州和川州。

金属北京路大定府,设兴中州、利州、川州、建州。

元属大宁路。

明洪武二十五年至永乐元年(1392年~1403年)置营州后屯卫、营州右屯卫和营州中屯卫,后均入泰宁卫。

清朝阳县(双塔区)为蒙古土默特左右翼地。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清政府在凌源设塔子沟厅,朝阳县(双塔区)为塔子沟厅东境,隶承德府。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在塔子沟厅东境置三座塔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撤消二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朝阳县(双塔区)为朝阳府,领朝阳、建昌、建平、阜新、绥东五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热河省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分属热河、锦州省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朝阳县(双塔区)改为吐默特右旗,属锦州省管辖。

1945年九月境内相继解放,归热河省管辖。

1946年一度被国民党占领。

1947年秋,全境第二次解放,仍属热河省。

1956年划归辽宁省

1958年以朝阳县城区(双塔区)设立朝阳市

1964年撤销朝阳市,并入朝阳县(双塔区)。设立朝阳专区,专署驻朝阳县(双塔区)。

1970年朝阳专区改称朝阳地区。

197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复设朝阳市(1980年6月正式成立),朝阳市由朝阳地区领导。

1984年6月30日,朝阳市升为省辖市,设立双塔、龙城两个区,撤销朝阳地区。以原朝阳市的行政区域(除七道泉子乡外)设立双塔区,双塔区从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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