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阳明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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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沦陷后,曾是牡丹江市掖河区的一部分,1942年改为汉阳特别分区。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设阳明区,管辖两个街道和两个行政村。

1948年5月,撤销阳明区,将原属街道和农村分别划归七星区和铁岭区管辖。

1970年初,以东风区和爱民区各一部分区域成立前进人民公社,同年10月改为阳明区。

1980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准阳明区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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