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定义及药物治疗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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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即致命性心律失常,包括多类类型:

  ①频率在230bpm以上的单形性室速;

  ②心率逐渐加速的室速,有发展成室扑和/或室颤趋势;

  ③室速伴血液动力学紊乱,出现休克或左心衰;

  ④多形室速,发作时伴晕厥

  ⑤特发性心室扑动和/或室颤。

  目前恶性心律正常治疗可首选ICD,因为AVID结果已提示ICD对提高患者的生存率高于药物治疗。但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作用不能低估。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对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远期疗效不理想,应选用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索他洛尔。

  但应注意:①胺碘酮治疗心梗后单形性持续性室速的维持量(300mg/d)应大于房颤的维持量(100mg/d)。②静注作用与口服作用不能等同,静注无效的患者可口服给药;③单独使用胺碘酮治疗无效的患者可加小剂量β一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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