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颤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目的、疗效及安全性如何?

浏览

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房颤的目的为:①房颤急性发作的终止治疗;②阵发性房颤发作次数和持续时间的控制;③慢性持续性房颤复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性治疗。

  (1)房颤急性发作的终止治疗:多数研究认为Ⅰc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心房颤动急性发作有良好的终止效果。必须强调,有50%~60%的新发心房颤动可不经治疗而在8小时内自行恢复窦性心律。因此,对无器质性心脏病、血流动力学稳定且无明显症状的患者不一定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2)预防阵发性房颤的复发:长期口服胺碘酮对无器质性心脏病的阵发性房颤有肯定的治疗效果,可明显减少房颤的发作次数、减慢发作时的心室率和缩短房颤发作的时间。院外治疗多主张“负荷量”后小剂量维持治疗。国内常用方法为0.6g\/d口服3~5天,0.4g\/d口服3~5天,0.1~0.2g\/d维持治疗,这一服药方式对多数患者有良好的治疗效果,且较0.2~0.4g\/d的剂量更为安全。

  (3)慢性心房颤动复律后的药物治疗:心房颤动复律后抗心律失常治疗有利于窦性心律的维持,但长期治疗并不增加生存率。目前认为胺碘酮预防房颤复发的疗效和安全性均优于奎尼丁、Ⅰ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索他洛尔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