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慢性肾小球肾炎的妇女妊娠后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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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肾小球肾炎对妊娠的影响:①肾功能正常者: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患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能顺利分娩。②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mol\/L,尿素氮≥8.9mmol\/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产,因为此后危险性将大大增加。

  (2)妊娠对肾小球肾炎的影响:一般说来妊娠对肾小球肾炎不利,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发生尿毒症。

  (3)肾小球肾炎患者允许和终止妊娠的指征:

  允许妊娠:①急性肾小球肾炎痊愈,1年以上无复发;②隐匿性肾炎或无症状蛋白和(或)血尿经2年观察,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者;③肌酐清除率≥80ml\/min,且无高血压。

  终止妊娠:①妊娠前或妊娠早期有高血压,用降压药不能恢复正常;②血清肌酐和尿素氮在妊娠前各为176.8mol\/L和8.9以上,在妊娠早期各为132.6mol\/L和7.1mmol\/L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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