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非昔布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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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非昔布的给药说明

1.心、肾、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具有高度肾脏代偿失调危险性的患者用药,建议在治疗的开始几周内监测血清肌酸酐,以便在早期发现肾功能的变化。停药后,肾功能通常会恢复到治疗前的水平。

3.如出现持续性肝功能检查异常(3倍于正常值上限),应停药。出现体液潴留和水肿,通常为一过性的,不须停药。

4.在临床研究中,本药单次给1000mg和连续14日一日给250mg,均未发现显著不良反应。目前尚未有用药过量的报道,如发生,应按常规方法处理(如清除胃肠道中未吸收的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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