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霉素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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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霉素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与青霉素类药、头孢菌素类药呈配伍禁忌,联用时不宜置于同一容器中。

2.用药前必须做本药皮肤试验,皮试阳性者不能使用。

3.本药胃肠道吸收差,多采用肌内注射给药,药液浓度不宜超过500mg/ml,且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本药不可直接静脉注射,以免导致呼吸抑制;也不宜做为鞘内注射用药,以避免引起椎管的粘连和堵塞。

4.本药多用于强化期的抗结核治疗,治疗时必须与其它抗结核药物联用,以延缓耐药性的发生。

5.治疗结核病过程中,当患者用药数日或数周后感觉病情有所好转时,仍需继续完成规定的疗程。但在已出现或即将出现中毒症状时或已产生耐药性时,应立即停药。

6.药物过量处理:本药缺少特效拮抗药。用药过量时,主要采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必要时采用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有助于从血液中清除药物,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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