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氧化二砷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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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化二砷的给药说明

1.用药期间,应避免使用含硒药品及食用含硒食品。

2.本药开封后应立即使用,未用部分应弃去。静脉滴注时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

3.用药期间若出现外周血白细胞过高,可酌情选用白细胞单采分离,或应用羟基脲、高三尖杉酯碱、阿糖胞苷等化疗药物。

4.如肝功能异常是因白血病细胞浸润所致者,可在保肝治疗的同时使用本药。

5.若出现肝、肾功能异常,应及时做针对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停药。

6.若出现其它不良反应,可对症治疗,严重时可停药观察。

7.用药过量引起急性中毒,可用二巯基丙磺酸钠类药物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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