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

用各种动力和作业机械装备农业,以取代人、畜力工具的过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农业机械化常指种植业的机械化。广义上则还包括林业机械化、畜牧业机械化、渔业机械化(见渔业机械),以及农业产前准备和产后农产品干燥、贮存、初步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见农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

农业机械化的实施需要与不同地区的农业耕作传统、各种农业工程和农业生物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建立相应的运输、通讯、供应、维修、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基础设施,并最终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再分配,才能获得经济效益。因而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过程,又是农业技术改革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与工业、交通运输业乡镇企业等其他国民经济部门协调发展的过程。

一个国家、地区或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程度或水平常以机械或动力的配备数量来表示,如单位耕地面积或每个农业劳动力拥有的拖拉机台数或全部农业机械的总功率等。也可以一个农业生产单位或一种作物、一种畜、禽、鱼生产过程中使用机器的作业量占总作业量的百分数来表示。上述几种指标有时可同时采用。

作用

农业机械化使农业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其作用可以概括为:

(1)提高作业的质量和适时性。机器可以准确地不断重复每一个规定动作,从而大大提高作业的精度,缩短作业时间,避免或减少由于延误农时而造成的损失,有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

(2)提高工效,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扩大每个劳力负担的耕地面积,增加每个劳力饲养畜、禽、鱼的数量和作业量,并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

(3)改进农产品运输、贮存、保鲜、加工以至分级、包装和销售的手段和条件,有利于提高产后处理的质量,实现农产品增值。

(4)以上作用的集中表现则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每个劳力可以生产更多的农产品或创造更多的农业产值。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农业机械化还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动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面貌,并为逐步缩小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以及脑力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创造条件。

内容

农业机械化涉及耕作学、作物栽培学、动物饲养学、机械、电气、水利、能源工程和系统工程,以及市场经济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人机工程学、生态环境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学科体系,它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设计制造、拖拉机设计制造、土壤-机器系统力学、农产品加工工程、农业机械经营管理、农业机械运用和农业机械修理等。

一个国家的农业机械化要在研究不同地区和各类农业生产系统机械化发展规律性的基础上进行。而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的作用,则需要以下 3类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1)农机工业部门。负责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的规划,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当前和潜在的市场需求,确定不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机器项目和机器系统,组织进行机具的研究、开发、试验、设计、制造和鉴定,组织机电产品的销售和配件的供应,建立维修与技术指导的服务网点,以及组织有关产品使用和保养的技术培训等。

(2)农机用户。负责确定机器配备方案,选择机型和配套动力,组织机器的购置、保管,正确掌握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油料的管理等。

(3)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维护农机用户权益和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包括价格、税收、信贷、补贴、外贸、保险政策,以及有关油料的供应、分配,机器报废标准,劳动保护和安全的规定等。同时应结合国家综合农业区划,制定农业机械化的区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农业机械产品的鉴定、推广、运输监理和人员培训等。

发展过程和特点

由于各国、各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各异,农业内部结构和农作制度等也有差别,因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过程,各个阶段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发展速度、水平等也不相同。但一般都经历简单手工具阶段、人畜力农具阶段、由人畜力牵引的半机械化动力阶段,以及主要作业的机械化和各个生产环节的全面机械化、自动化等过程。一般的规律是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经济效益大的、后经济效益小的。在农业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种植业的机械化在多数国家发展最早,并常常是一个国家农业机械化的主要标志。但也有的国家首先发展畜牧业或农产品加工业等的机械化。

从农业机械化的经济背景看,它的发展一般与工业的发展和缺乏农业劳动力密切相关。如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发展从农村吸收了大量劳动力,促使农业工人的工资增长。农场主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以维持其农产品的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就竞相在一些消耗劳动力较多的作业中使用机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农业劳动力的缺乏,更为这些国家的农业机械化增加了势头。此外,工业发达国家的农业机械化过程还无例外地表明,每个成功的机械化项目都给农民用户和机器制造厂商带来经济利益。厂商在为农民提供性能良好、工作可靠的机电装备的同时,还提供完善的销售服务,及时组织技术培训和配件供应。国家则对农业机械化事业采取优惠和扶持政策。

工业发达国家的农业机械化

可以美国、日本和苏联为代表。

美国

19世纪中叶,为了满足工业发展以及国内和西欧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大面积开发中、西部土地,以畜力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开始发展,以弥补农业劳动力的不足。当时的机器结构已较复杂,甚至出现用30多匹马牵引的谷物联合收割机,每天可收获小麦150~180亩。1910年以后,畜力机械逐渐为拖拉机及其配套作业机械所取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速了拖拉机的发展。到1940年前后,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已基本实现机械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一步实现了甜菜、马铃薯和棉花收获的机械化。而水果、蔬菜收获的机械化则由于技术难度大和机器成本高,到60年代以后才逐步得到发展,其中有些机械化项目到80年代初仍处于探索或初步发展阶段。

美国农用拖拉机的保有量在1953年已超过 400万台,接近饱和状态。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始终保持在470万台上下的水平。至1986年初下降到 447万台。但每台拖拉机的平均功率则由1960年的24千瓦增加到1983年的45千瓦。由于农业的高度机械化和生产的社会化,美国直接参加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的农业工人在70年代初已下降到只占总人口的2%或总劳动力的5%。长期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高于工业和其他部门。在畜牧业生产中,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已实现了牧草收获与调制、饲料粉碎、青贮饲料装卸和挤奶等繁重作业的机械化。50年代起发展禽、畜舍养的成套设备和现代化饲料工厂。60年代进而发展为环境控制的工厂化舍养场和现代化配合饲料工厂。与此同时,高度机械化的农产品加工业也得到很大发展。

日本

每一农户较小的经营面积和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生产特点,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增加了难度。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发展以小型内燃机和电动机为动力的脱粒机、砻谷机、碾米机、制茶机和水泵等固定作业机械。1937年拥有农用内燃机和电动机19.2万台,动力脱粒机12.9万台,碾米机10.8万台。而田间作业直到40年代仍主要依靠人、畜力农具。1950年以后开始发展以手扶拖拉机为动力的田间耕作机械,建立现代化饲料工厂。到60年代中期基本实现了水田耕作、植保、排灌、运输、水稻脱粒和加工等项作业的机械化,并发展工厂化禽畜场。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又逐步实现了水稻育秧、插秧和收获作业的机械化。6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四轮拖拉机。到1986年初,全国拥有四轮拖拉机183.4万台,手扶拖拉机255.4万台,动力插秧机209.8万台,水稻联合收割机 115万台。单位面积水稻生产用工量1984年比1965 年减少了59.2%。但由于田块面积小,兼业农户多,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苏联

十月革命以后,由于国家工业化需要大量劳动力和各种农产品,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就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30年代开始首先在消耗劳力最多的耕地和谷物收获环节实施机械化,谷物播种也较早采用机械,以提高播种质量和保证适时播种。50年代初基本实现了谷物(主要是小麦)生产的机械化。其中耕地和播种作业的机械化程度接近 100%;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面积占谷物总播种面积的78%。60年代以后,逐步发展甜菜、马铃薯等作物生产的机械化,而棉花收获的机械化则到70年代中期以后才较快发展,到1982年机械化程度达到55%以上。水果和蔬菜生产,特别是收获作业的机械化水平还较低。畜牧业的机械化从60年代末开始加快发展,70年代头 5年提供的畜牧业机械和设备比60年代同期增加两倍以上。1983年,苏联平均每亩耕地拥有农用动力154 瓦,其中拖拉机49瓦。拖拉机的年产量从1960年起即已超过美国而居世界首位,谷物联合收割机的年产量也高于美国。

中国的农业机械化

中国是人均耕地少、农业劳动力多、经济上处于发展中状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历史上,许多农业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比西方国家早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但它的革新、进步则因漫长封建社会的束缚而十分缓慢。1949年以前,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仍然使用木犁和手镰,个别地区甚至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一些外商和中国民族资本家开始在上海等地建立生产小型内燃机、轧花机、碾米机、砻谷机、水泵和榨油设备等的机器制造业,在黑龙江开设火犁公司,规模都很小。20世纪20~30年代,还曾在上海、苏州等地设厂生产手动喷雾器和犁、播种机、中耕机等畜力农具,但推广应用极少。在河套地区、河北定县、珠江三角洲海南岛等地,少数官办、侨办的农业试验场、垦殖公司和农场曾使用一些进口拖拉机和配套作业机械。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国民党政府统治区办有小型柴油机、喷雾器工厂和中国农具公司。抗战胜利后曾利用联合国战后物资试办了少数机械化农场、抽水机站、农具制造公司和乡村工业示范工厂。40年代后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和冀鲁豫解放区创办了查哈阳、九三、冀衡等机械化农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首先进行了旧式农具的增补和新式畜力农具的研制、推广工作。1950~1957年间,共推广各种新式畜力农具511万件,同时在一些国营农场和国营拖拉机站作业地区,发展以进口拖拉机为主要动力的田间作业机械化。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机械工业部门已开始成批生产包括谷物联合收割机在内的15种拖拉机配套农机具。1959年,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建成投产。到1965年,共建成7个拖拉机厂,还改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内燃机和农、林、牧、副、渔各业机械的制造厂。农用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的供应量、国营农场和农业机械管理站的农机拥有量逐年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有所提高。农业机械原来全部由国家计划生产、计划分配并由国家或集体经营,曾出现机具不适用、质量不够好、利用不充分、维修不及时、积压和经营亏损等现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中国的农业机械化开始有步骤、有选择地朝着因地制宜和讲究经济效益的方向发展。农业机械的生产供应纳入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轨道,由国家和集体经营为主转变为以村、乡、联户或农户经营为主,由单一发展种植业机械化转变为多种经营的机械化。1986年末,农民个人、联户和联合体拥有的拖拉机、农用汽车和农机固定资产分别占全国拥有量的87.8%、64.4%、和66.2%。1986年全年实际完成机耕面积54647万亩,占当年耕地面积的37.9%;机播面积19435.2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 9%。机械收获面积8260.2万亩。机械化植保面积13458万亩,机械铺膜面积188.8万亩,机械脱粒量24648万吨,占全国粮食产量的63.2%。机电灌溉面积39126.5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59%。在一些大城市郊区建立了大型机械化的养鸡场和乳牛场;水产养殖机械、各型饲料加工设备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也都有较大的发展。

中国(除台湾省外)主要农业机械历年年末的拥有量见表。

图

发展趋势

在工业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正向更全面、更高的效率和自动化发展。表现在:

(1)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的相互适应和结合,促使那些仍然使用人工操作或虽已使用机器但效果较差的作业项目实现机械化。如利用光电技术进行水果和黄瓜等的分选;培育、采用适于机械收获和运输的果蔬品种和栽培方式;发展田间直接收获、分级、包装的蔬菜机械等。

(2)电子技术和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为农业机械操作、控制和调整的自动化,以至全部作业过程的自动化创造条件。各种电子监测仪表已越来越多地在播种、施肥、植保机械,拖拉机和谷物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上应用;微型电子计算机则根据对机器作业状态的监测结果,自动调整机器的行进方向、行进速度和工作部件的工作参数。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灌溉系统、大型温室和禽畜饲养场,也已由实验逐步转入实用阶段。电子计算机还将更广泛地应用于农业机械的试验和设计,农业机械化规划的制订以及农业机械的配备和管理等。农业机器人,以及采用各种控制轨道系统,特别是固定轨道的田间桁架式作业机械系统已在一些国家开始研究。

(3)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在美国和苏联等国家,农用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和谷物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向大型、宽幅和高速、高质、高效化发展的势头,有延续的趋势。但重型机器对深层土壤压实的问题已引起注意。

(4)减少能耗特别是节省石油燃料的问题受到普遍重视。风力、水力、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正展示广阔前景。如太阳能已被用于农产品的干燥、温室供热和牧栏供电等领域,作物茎秆和其他农业废弃物料被用于生产酒精、沼气等。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的要求已日益迫切地提到农业机械化工作者的面前。由耕作造成的水土流失和重型机器对土壤的压实问题已引起注意,免耕法和少耕法将继续发展。使用石油燃料、化肥和农药引起的污染问题将推动发展各种无污染能源、有机肥料、植物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法及相应的机具设备。

中国现阶段因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工业基础还较薄弱,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人力、畜力和机电动力并存的局面,并将采取联产、合作、代耕等多种经营形式来发挥农业机械化的规模效率和经济效益。从全国来说,对稳产、高产有重要作用的种植业机械化项目如排灌、铺膜、病虫害防治、粮食干燥等作业的机械化,平原旱作地区的机械化,以及在资金积累和劳动力转移方面见效较快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运输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等的机械化将得到优先发展。随着国家工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燃料、电力等与农产品之间比价的降低,农民收入和积累的增加,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中国的农业机械化将沿着自己的道路,由局部作业环节发展到全部生产过程,走向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