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制品

一种涂玻璃釉的陶质制品,是在用低熔点塑性粘土为主料所制坯体外表面,覆以硅酸铅彩色低温釉后烧制而成。按用途可分为建筑琉璃制品、建筑装饰雕塑琉璃制品和琉璃工艺美术品三大类。

“琉璃”一词始于汉代,称为“流离”,后又称“瑠璃”,是泛指玻璃或涂玻璃质釉料的器物。古代西亚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即已出现了琉璃制品。中国汉代,曾创造以氧化铅作助熔剂的低温硅酸铅彩色釉,具有翡翠绿色、釉层清澈透明、表面平整光滑等特点。北魏曾用作宫殿建筑的瓦件等。及至唐代。琉璃的釉料色彩有了较大发展,有黄、绿、蓝、白、赭等色,即是举世闻名的“唐三彩”。据北宋《营造法式》和明《天工开物》等书记载,当时琉璃釉料的配制和琉璃瓦的烧制工艺,都已具有较完整的规模。制品质地坚实,色彩经久不变,富有中国独特的民族风格。如北宋庆历四年(1044年)建造的开封祐国寺琉璃塔,迄今900余年,完好无损而有“铁塔”之称。明、清两代琉璃制品达到了全盛时期。从留存至今的宫殿建筑、亭塔楼阁,可以看到中国琉璃制品的发展和特征(见图)。

琉璃制品图

琉璃制品的制作工艺包括原料处理、坯体成型、施釉、烧成四个工序。

(1)原料处理。方法有湿法和干法两种。前者是原料经过加水淘浆、过筛、沉淀制成泥浆。后者是原料经过破碎、磨细、筛分,然后加水调制成泥料。

(2)坯体成型。根据制品造型不同,可采用石膏模泥浆注型和机压成型两种方法。造型复杂的艺术品则用人工雕塑。

(3)施釉。是在制品表面覆盖上一层玻璃质彩色釉。釉料一般以石英为基料、氧化铅为助熔剂并加入适量着色剂,经混合、磨细、加水调制成稀料,施于坯体表面,供下一步在氧化焰中烧成。

(4)烧成工艺。有一次烧成和二次烧成两种。前者是直接在生坯上施釉,经干燥后入窑烧制。后者经素烧、釉烧两道工序。所用窑型有直焰窑、倒焰窑、龙窑隧道窑等。(见彩图)

北京北海公园内用琉璃面砖拼成的九龙壁 用琉璃瓦和陶瓷面砖装饰的北京民族文化宫角楼 在国外展出的中国琉璃制品
参考书目
  1. 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北京,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