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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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事业创建人之一。原名李厚生。湖南省平江人。1917年4月13日生于北京。1934年入武汉大学工学院机械系就读。一二·九运动后,任武汉秘密学联负责人。1940年到延安,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曾任《冀热辽日报》社社长、《新湖南报》社社长。1952年后历任燃料工业部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局长、水利电力部副部长、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兼国家能源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先后主管水电工作11年。中国的水电在50年代以前几乎为空白,少为人知,他提出并强调了水电要独立发展的方针;创建了水电建设从设计、施工、开发、管理直到科研、办学等一整套完整的专门机构,组建了全套水电职工队伍(包括北京、上海等8个水电设计院,北京、武汉等 5所水电中等专业学校、水利科学院、水电安装公司等);查清中国水力资源居世界首位;以提出官厅、佛子岭两水库加设电站开始,贯彻了水与电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参与黄河规划委员会的规划工作,以三门峡刘家峡水电站为第一期工程,确定46个梯级开发水电的方案,并执行至今;以建设新安江水电站、狮子滩水电站为先导,开创了中国人自行设计、施工,自造全套设备,兴建大中型水电站的局面。1982年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4年后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黄河治理与开发》(1955)、《水力发电建设》(1957)、《论水力发电与河流规划》(1982)、《论三峡工程》(1985)以及《毛泽东青少年时代》、《李锐杂文》、《庐山会议实录》、《往事长短录》等十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