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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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1930年10月所作的江西省兴国县永丰区的农村经济调查报告。这一调查是为了了解农村经济和阶级状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实行土地革命。

《调查》共有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村家庭的状况,第二、三、四部分为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阶级关系和土地革命,第五、六、七部分为土地革命后的税收、政权和农村军事组织的情况。

关于农村家庭,毛泽东专门了解了八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他认为“没有这种调查,就没有农村的基础概念”(《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83页)。关于农村的经济状况,毛泽东主要调查了土地占有关系、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地主和富农以6%的人口占有土地80%,其中富农占有土地30%。若不平分富农的土地,多数人土地不足的问题便难以解决。中农人口占农村人口的20%,占有土地15%,平分土地并不损及中农利益。贫农以60%的人口则仅占有土地5%。在高利贷剥削问题上,借钱的只有贫农,而出借的80%是富农,富农往往又是从地主那里以低利借来,再以高利转借给农民。所以,“土地革命中贫农与富农的决斗,无疑要剧烈的”(同前,第202页)。

闽南根据地编印的《兴国调查》第一部分

毛泽东指出,许多地主和富农坚决反对土地革命。中农在土地革命中得到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贫农分得了土地,分了山,废了债,取得了政权。贫农是农村政权的主干,是农村中的指导阶级。雇农是农村最苦的一个阶级,劳动时间长,没有家室,生活困难。毛泽东在1941年回忆说:“贫农与雇农的问题,是在兴国调查之后才弄清楚的,那时才使我知道贫农团在分配土地过程中的重要性”(同前,第23页)。

《调查》为中国土地革命初期的政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