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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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共同浮动 (linked floating) 或集体浮动(group floating)。某些国家由于经济关系或其他原因,组成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建立相对稳定的货币区或货币集团。成员国货币之间实行固定汇率制,并规定货币平价和波动幅度,而对非成员国的货币实行共同升降的浮动汇率。当联合体内货币汇率的波动超出波幅上下限时,有关国家政府有义务单独或联合进行干预。当联合体外任何国家的货币对成员国的货币发生冲击时,参加联合浮动的各国政府一般都须采取一致行动加以制止,以维持联合浮动。

70年代以来,以美元危机为主要内容的资本主义货币危机时断时续,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1973年3月1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财政部长会议达成协议,率先建立联合浮动集团,3月19日开始实行联合浮动。参加国有共同体成员国比利时、丹麦、法国、联邦德国、荷兰、卢森堡及非成员国瑞典和挪威。另外 3个共同体成员国英国、爱尔兰意大利则因货币极不稳定和其他原因,暂不参加联合浮动,继续实行单独浮动。参加联合浮动的国家货币之间仍保持固定比价,汇率上下波动幅度定为2.25%。当成员国间汇率波动超过这一限幅时,有关国家中央银行就要进行干预。对集团以外其他货币的汇率,则随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任其自由浮动。成员国中任何一国货币汇率一旦受到抛售或抢购等冲击时,参加联合浮动的各国则采取一致行动。

由于参加联合浮动的各国经济实力存在差异,利害关系并不完全一致,联合浮动的基础比较脆弱。例如,法国、挪威和瑞典就先后退出了联合浮动。1979年3月13日,欧洲共同体九国布鲁塞尔会议达成的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协议正式生效。根据该协议,除英国外的 8个共同体成员国都参加联合浮动集团,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确立中心汇率,其上下总波动幅度仍为2.25%;意大利里拉为6%;1989年6月19日,西班牙正式加入欧洲货币体系,其货币对中心汇率的波幅也规定为6%。欧洲货币体系内部汇率先后多次调整,以保证成员国之间汇率联合浮动的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