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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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为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中国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建于晚清年间,初属官办,后为官督商办。

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州筹设炼铁厂,同年调任湖广总督,改在湖北设厂炼铁。1890年在大别山下动工兴建汉阳铁厂,同年查勘两湖煤铁矿藏,选定在大冶开采铁矿。汉阳铁厂经三年筹建,于1893年9月间建成。全厂包括六个大厂,即生铁厂、贝色麻钢厂、西门士钢厂、钢轨厂、铁货厂、熟铁厂;还有四个小厂,即机器厂、铸铁厂、打铁厂、造鱼片钩钉厂。

汉阳铁厂创办经费初定 246万余两,1892年向清政府申请增拨42万余两,到1894年建成时,实际支出在500万两左右。因计划不周,所购炼钢设备不适于炼制含磷较高的大冶铁矿的矿砂,以致所炼钢料不符铁路钢轨的要求。又因湖北煤矿不适于炼焦,钢铁生产遂陷于困难。

中日甲午战后,清政府负担巨额赔款,无力维持官办企业,命各省官办局厂招商承办。1896年4月,盛宣怀利用轮船招商局、电报局、中国通商银行等资金,凑足股金100万两,接办汉阳铁厂,改为官督商办。为解决燃料困难,1898年再次集资100万两,在江西开发萍乡煤矿。随后,改用马丁炉改造全厂冶炼设备,以制造钢轨,1907年完成,但耗资巨大。1898年向德国资本求贷,1899年又与日本签订“煤焦铁矿石互售合同”。1904年以后,又以大冶矿山作抵,一再向日本资本借款,日本势力遂乘机侵入,所产铁矿石和生铁输日,供日厂炼钢之用。

1908年,盛宣怀奏准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改为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至辛亥革命前,集股份1316万元,实际生产仍靠外债维持。有炼铁炉3座,炼钢炉6座,约年产生铁8万吨,钢近4万吨,钢轨 2万余吨;大冶铁矿年产铁矿砂36万吨;萍乡煤矿年产焦炭17万吨。辛亥革命中,遭战事破坏,后渐恢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始见盈余,扩充设备,以后又经常陷于困难。该厂一直管理混乱,负债累累,又受战争影响,生产极不正常。抗日战争时期,汉阳厂部分冶炼设备内迁重庆,萍乡煤矿部分设备拆迁广西,其余被日军侵占。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收,作为敌伪产业清理结束。

汉阳铁厂平炉 大冶铁矿(狮子山)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