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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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按照一定原则所建立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教育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需要按一定的原则建立一定形式的领导体制,以维系学校成员的相互关系,有组织地开展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

学校领导体制学校管理的根本性制度,反映着学校领导权的性质。例如,国立学校领导体制一般是由国家教育立法或最高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私人、集体或团体所设学校的领导体制,由办学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等等。各国社会制度不同,学校领导体制也有区别,然而也有某些一致的地方。各国学校均由于学校的类别和规模不一,而在组织机构的层次和数量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别。如在性质上有权力性、咨询性、执行性之分;在层次上有上层、中层、基层之分;在时间上有固定的和临时性之分,等等。但从各国学校领导体制发展趋势看,一般均在重视使上下层次的组织机构相互支持,以保证指挥的权威性;左右平行的组织机构相互配合,以保证工作的协调性。这样可以更好地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能,有效地实现各自的具体活动目标和学校工作总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校领导体制曾几经变化。关于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曾采用校(院)长负责制、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关于普通学校领导体制,建国初曾实行校务委员会制;1952年以后曾先后实行校长责任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领导体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将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并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