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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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类基本活动为主题而编订的课程。有些教育工作者倾向于支持活动课程,但不赞成仅以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作为组织课程的依据。他们认为,课程的编订既要反映儿童发展的进程,又要反映人类的基本活动;要求围绕人类基本活动来确定各年级学习的核心主题。例如美国一些教育工作者就提出1~2年级学生学习认识当前的环境,包括家庭、学校和本地社会;3~4年级学习认识扩大了的环境,由县、地区、省到国家;5~6年级学习人类的发现和发明;7~8年级学习物理的和生物的环境中的事物; 9~10年级学习社会经济制度;11~12年级准备参加社会生活。有些核心课程的编订者提出了一些人类的基本活动,如保卫人类生存,保护物质资源,生产、分配和消费,运输和交通,社会的组织和管理,科学的创造和发明,建立家庭和教育子女,娱乐和审美活动等。核心课程的支持者认为以这些方面为中心来组织课程,既可避免教材距离生活过于遥远,又可对儿童的兴趣和动机予以必要的引导。

核心课程要求有全面的课程纲要,按照学生程度规定大的学习单元,如“乡土社会的教育设施”、“市政府的组织”、“全省的公路交通网”等等,所有的学习单元都要兼顾历史和现实。学习主要在教室里进行。具体的学习项目同活动课程一样,仍旧由师生共同商订。教科书等有组织的教材作为基本的学习资料。核心课程虽然设想兼顾儿童和社会的需要,但仍然难以给学习者以系统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