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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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小队教学。由教师、实习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教学小队 (teaching team)集体研究并编订教学工作计划,分工合作完成教学任务和评价教学效果的组织形式。

20世纪50年代,美国“全国中学校长协会”发起组织“中等学校教职员利用实验研究委员会”,鼓励和帮助学校开展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的实验。协作教学是在该委员会帮助下发展起来的。50年代末传入英国,60~70年代曾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试行。

协作教学的基本类型有两种:一是分层负责制,由教学小组的领导、主讲教师、基层的一般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逐层领导,分工协作进行教学。一是合作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业务水平基本相当的同一学科或不同学科的教师进行合作,对同一群学生进行教学。它没有主讲教师和一般教师的区分,小队中的教师按课业需要和个人专业特长轮流主讲。

协作教学的一般实施过程是:50名到100名学生合成大班上课,由一位教师顺次主讲(介绍单元活动内容,引起动机,说明教材,设计学习活动,评价学习结果等),其他教师协助工作。然后学生分组学习和讨论,教师分工辅导,最后学生们到特定教学中心,利用各种仪器、图书和设备独立学习(独立阅读,听录音、唱片,独立观察,实验、制作,写笔记和报告等)。教学小队的教师集体定期开会研究、评价和计划他们的工作。

协作教学的基本特点是:

(1)发挥教师的集体力量和个人特长,共同对学生进行教学,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可收到互助合作的效果。

(2)根据学生向教师学习,相互学习和自我学习的不同学习途径,采用大班上课、分组讨论与独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既有集体的学习,又兼顾学生的个性特点,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3)能比较有效地使用人员、仪器、图书和设备。

(4)教学小队的教师还可开展某些教学研究活动,有助于提高新教师的水平。

英国有些教育家认为,协作教学在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方面,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但在数学、艺术等学科方面则有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