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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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与人们自觉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自然和社会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自由指在必然性基础上人所进行的积极的自觉活动,即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通常也将人们还未认识和掌握的领域称为必然王国;将人们认识客观规律后,自觉地运用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的领域称为自由王国。

在哲学史上,B.斯宾诺莎明确提出了自由和必然的问题,他认为人类合理的行为才是自由的,自由的程度决定于行为合理的程度。G.W.F.黑格尔对必然和自由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认为自由是人们认识了的必然。但是,由于唯心主义的局限性,他把自由仅仅归结为对必然的认识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地、科学地阐明了必然和自由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自由和必然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在尚未被人认识,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尚不会利用、甚至违反这些规律的时候,这些规律就表现为与人相对的自发势力;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就是不自由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3页)。只有在人们认识了事物的客观规律,掌握了它的性质、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运用和驾驭它的时候,人的行动才是自由的。没有在认识上和实践上对必然的正确把握,就没有人的自由。

人类从必然中获得自由的程度是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类思维的能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人类在这些方面的每一进步,都从必然中获得不同程度的自由。客观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性的,因而人们对必然性的认识也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而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类实践不断地提出认识必然的新课题,要求人们继续认识新的必然,以获得新的自由。人类发展史就是从必然王国不断地向自由王国飞跃的历史。

人的自由的程度还受着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制约。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抗的社会里,尽管人们历史地取得不同程度的自由,但对必然的认识,特别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对社会的改造受到很大的限制。私有制的社会关系和条件,使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广大劳动人民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受奴役的不自由的状态,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成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同他们相对立着,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成为异己的、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统治着人们。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共产主义的公有制,把生产力置于社会的控制之下,并按社会发展规律调节一切社会生活时,人们才能真正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能在主要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在必然和自由的问题上,宿命论和唯意志论是错误的。宿命论只承认必然,否认自由,认为人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没有任何自由,只能受必然的支配,受命运的摆布,做必然的奴隶。唯意志论无限夸大自由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认为意志决定一切,根本否认客观规律。这两种观点都是同辩证唯物主义必然与自由的辩证统一观根本对立的。坚持必然与自由的辩证统一观,正确认识自由和必然的辩证关系,反对唯意志论和宿命论,是人们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