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改革总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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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土地改革过程中提出的总的方针。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它是在土地改革的长期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集体创造而由毛泽东加以概括的。

土地改革总路线的内容,包括土地改革的阶级路线、斗争策略和要达到的目的。“依靠贫农”(包括雇农)、“团结中农”、“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解决了依靠对象、团结对象、打击对象的问题。“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指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制经济(主要是没收其出租和管公堂的土地,废除其高利贷),而不是在人身上加以消灭。“有步骤、有分别”,是说明斗争的策略。“有步骤”,是指必须依据环境许可的情况、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以及干部力量的强弱等三个条件,区分老解放区、半老解放区、新解放区(其中又须分别巩固区和游击区),决定发动斗争的策略。“有分别”,是指必须区分地主和富农,区分地主中的大、中、小,区分地主、富农中的恶霸分子和非恶霸分子,在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原则下,给予不同的待遇。“发展农业生产”,是指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

上述阶级路线、斗争策略和要达到的目的三方面内容是不可分割的,形成了完整的土地改革的指导思想。它体现了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制订当时农村各项具体政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