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法第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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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国防教育法第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七条内容如下: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主旨

本条是关于国家和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相关职责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在国防教育法中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当前和今后加强我国的国防教育,保证全民国防教育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有着特殊的意义。

要抓好全民国防教育,最重要、最关键的是要加强统一的组织领导,把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广泛地动员和组织起来,这是各地开展国防教育总结的一条重要经验。但在制定国防教育法之前,从国家的层面看,虽然1997年公布的国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但应由哪一个机构具体承担组织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这就使得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民国防教育的各项工作无法落实,影响了全国国防教育的健康发展。由于这个问题与我国国防教育今后的发展关系重大,在起草国防教育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对解决这个问题的呼声最为强烈,意见最为集中。因而,也成为国防教育法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个制约国防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反复酝酿磋商后,国防教育法在本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这项规定有三层含义:

第一,“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是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也就是说,通过这项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在具体组织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上的主体资格,解决了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从无到有的问题。这为今后加强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第二,作为国家的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必须能够胜任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国防教育的工作。国防教育是一项全民、全社会参与的宏大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应当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工作上的独立性,能够把党、政、军机关各有关部门,工、青、妇各有关团体以及社会其他方面的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起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的任务。

第三,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基本职能是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这是根据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客观要求提炼和归纳的。要切实履行好国防教育法赋予的这四项基本职能,需要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结合国防教育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为了使国防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落到实处,在国防教育法起草过程中,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根据加强国防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机构设置必须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在反复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意见:国防教育与国防动员密切相关,国防教育既是平时做好国防动员准备的思想基础,也是战时政治动员的主要内容。因此,可以由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承担起领导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能,具体工作由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这个意见得到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同意。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本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应当说,从我国各地开展国防教育的实践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建设,在总体上是适应各地国防教育发展需要的。因此,国防教育法在规定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上的主导思想是,肯定各地的实际做法,确认目前的发展现状。

关于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有两点需要说明:

一是在条文中将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表述为“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而没有提及这种机构与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隶属关系。这样表述主要是因为各地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设置情况不尽相同。目前,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国防教育领导机构,绝大多数设区的市和大多数的县(市)也都设有相应的机构。这些机构有的称“国防教育委员会”,有的称“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其负责人通常由当地党政军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宣传、教育、民政、司法、财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部门和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这些机构的性质,有的属于政府系统的议事协调机构,有的属于党委系统。各地的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大都设有办事机构,其人员主要由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教育部门和当地军事机关的有关人员组成。这些办事机构有的挂靠在党委宣传部门,有的挂靠在政府教育部门,还有的挂靠在军事机关。鉴于各地设置的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是历史形成的,且适应当前各地开展国防教育的实际需要,因此,本条第二款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作了原则规定。

二是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能相比,少了规划的职能,增加了检查的职能。其主要考虑是,规划全民国防教育主要是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事,地方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主要是抓好本地区国防教育工作的落实,除了组织、指导和协调国防教育工作外,还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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