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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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内容如下: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或者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收购价格按照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70%计算。

主旨

本条是关于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或者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标准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本条规定的“罚款”以及“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已经在《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做了规定,为实际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而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其价格即“国家规定的价格”,如何计算?应当按照该种烟叶市场价格的70%计算。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这里的“罚款”和“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已在《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做了明确规定,而“国家规定的价格”是指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70%。

明确规定收购价格以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70%计算,对于统一执法标准,防止各行其是,做到执法的公开、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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